為因應新型流感,有關暑期活動(含課輔)防治及停課建議事項如說明
Posted by 保健中心 at 2009-08-11
說明:
一、依據98年8月4日本部H1N1新型流感應變小組第8次會議...
說明:
一、依據98年8月4日本部H1N1新型流感應變小組第8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經本部邀集專家學者、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地方政府、學校等代表,訂定各級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暑期活動防治及停課建議事項如下:
(一)防治及停課建議事項:
1.活動前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有流感症狀(如發燒、咳嗽、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及喉嚨痛)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2)學生到校、園、班,主辦單位應主動位學生量體溫,並詢問學生最近7日是否有流感症狀(如發燒、咳嗽、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及喉嚨痛),如有症狀應勸導就醫並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24小時後再參加活動。
2.活動中
(1)發現有疑似病例,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或補習班應立即通知當地教育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應立即通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且對於該疑似病例應予以區隔,並請其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及防護措施。
(2)發現確定病例或疑似群聚感染,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或補習班,應立即通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當地衛生機關判斷是否停止活動7天。
(二)地方政府或學校得依前項建議,研擬因停課或停辦活動衍生之退費、延期辦理、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
(三)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或單一縣市停課或停辦活動,由地方政府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三、為有效防治新型流感發生群聚感染,維護師生健康,各級學校應立即成立應變小組。
為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務必加強暑期上課或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流感防治宣導,相關
Posted by 保健中心 at 2009-08-10
一、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7月30日公布國內首例新流感死亡病...
一、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7月30日公布國內首例新流感死亡病例,且台北縣,嘉義縣及雲林縣共發生3起校園群聚感染確定事件
二、為遏止新型流感於校園中蔓延,請 貴校採取相關措施:
(一)學校應主動詢問參加人員最近是否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現符合條件者,應教導成員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在發病7日後或症狀解除後24小時在能參加團體活動。
(二)學校發現學生可能群聚感染,立即通報當地衛生單位,並依衛生單位專業判斷及建議,調整活動作息及空間,間隔期間可視情況停止活動7至10天。
(三)發生校園群聚新流感事件之學校,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並隨時與醫院及衛生單位保持聯繫,並持續關心及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加強校園相關衛生教育。
(四)學校於9月開學前,應研議備妥新流感因應方案,預為開學後啟動相關新流感防疫措施。
(五)若有學生到校參與活動,學校應加強校內各項消毒工作,並持續加強衛生教育宣導,包含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三、相關資訊可參考疾病管制局網站 www.cdc.gov.tw
疾管局發現新流感病毒社區現蹤,仍屬溫和型(系列67)
Posted by 保健中心 at 2009-07-06
資料來源: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期:2009-0...
資料來源: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期:2009-07-02
疾管局今(7/2)日表示,該局社區病毒監測計畫首度發現兩個來自社區的檢體驗出H1N1新型流感病毒,據此推估,H1N1新型流感病毒占所有於社區流行之流感病毒約10%,且依據電腦模擬結果,病毒可能早在一個月前就已進入社區,只是感染者症狀較輕微,而未前往就醫,故無法從監測發現。
疾管局表示,對此發現並不意外,因為WHO已在6月11日宣布全球大流行已無法有效防堵。在美國,新流感病毒比率已高達99%,幾乎完全取代原有的季節性H1及H3型病毒;香港最近亦已證實,其比率亦達70%,顯示新流感病毒進入社區已有一段時間。該局表示,台灣目前雖有10%,但一定會再升高,所幸病患均為輕症,全國尚無重症出現,表示病毒仍屬溫和型,與國外發現一致。至於病毒是否產生突變或出現抗藥性,該局將進一步定序分析。
所謂社區病毒監測計畫是全面性以隨機抽樣採集來自社區診斷或門診的病患之檢體,進行深入的檢測分型,有別於針對來自疫區或密切接觸者採檢所取得之檢體。因此,社區病毒監測更能發現病毒散播的實情。歐美先進國家均實施多年,我國亦不例外。自本(98)年6月11日WHO宣布大流行後,該局國家流感中心配合H1N1新型流感改列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提升樣本數,加強監測。許多國家無此系統,因此也無法監測確切社區感染。疾管局特別指出,改列之時,外界誤以為疾管局已不進行監測,其實恰好相反,流感病毒的監測由局部改為全面,只是對確定病例不再進行無謂的強制隔離而已。
疾管局表示以上發現不影響現階段所採行之防疫措施,未來將保持高度警戒,持續掌握H1N1新型流感病毒的基因變化,注意重症及抗藥性的出現,以隨時調整防疫策略。
截至7月2日12時,我國確定病例72例,均為輕症,多數均已痊癒。
因應H1N1新型流感第二、三級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採行措施建議
Posted by 保健中心 at 2009-06-15
因應H1N1新型流感第二、三級(對照舊版為A2級)
政府機關及公務人...
因應H1N1新型流感第二、三級(對照舊版為A2級)
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採行措施建議
一、 掌握機關人力資源狀況
各機關透過人事作業通報系統,掌握所屬員工感染及缺席狀況,必要時,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彙整及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二、規劃應變措施
為確保未來各項公務不受疫情影響,各機關應檢視現有之緊急應變計畫,依以下原則加以調整:
(一)未來發生大流行時,恐將有相當比例員工因生病、配合防疫措施或照料家人而暫時無法工作,故應落實職務代理機制,並視需要規劃人力調度因應。
(二)分析疫情期間必須繼續辦理及可暫緩辦理業務,確認須辦理業務在人力短缺時仍可維持,並視需要研訂工作流程,作進一步之授權簡化,以節省人力負擔。
(三)為避免大流行期間人員大量聚集,辦公室空間可規劃適度區隔人員距離,並利用網路、傳真、電話、視訊等工具,依業務性質規劃部分人員在家工作。
三、出勤處理
各機關除公務人員部分依下列規定外,其餘人員(含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按其身分屬性,分別適用其出勤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一) 各機關配合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人員,如須請假以事、病或休假辦理。
(二) 各機關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或檢疫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核給公假(由當事人先行通知服務機關,事後持隔離通知書請公假)。
(三) 各機關執行上遇「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或檢疫」請假相關疑義,由銓敘部負責釋示。
(四) 學校停課後,公教員工如須照顧子女,得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以停止辦公登記處理。
(五) 各機關得評估規劃自主出勤管理措施。
四、加強辦公廳舍防護
(一) 各機關辦公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並維持整潔。
(二) 各機關辦公場所應提供便利之洗手用品(肥皂或酒精性乾洗手),並於辦公場所明顯處張貼衛教宣導品。(請於行政院衛生署或該署疾病管制局之「H1N1新型流感專區」下載)
(三) 各機關宜儲備適量口罩,以供突然身體不適之同仁使用。
(四) 各機關宜提前建置電話會議、視訊會議等遠端通信機制,以備未來疫情嚴重時期可加以運用,避免人與人間密切接觸。
(五) 各機關如有員工被研判為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請依衛生單位之指示,配合辦理疫情調查等相關措施。
指揮中心發布國內第12例確定病例及疫情等級調降為第二級(黃燈)(系列45)
Posted by 保健中心 at 2009-06-02
•資料來源: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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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期:2009-05-31
指揮中心今日發布我國新增一例境外移入新流感確定病例,累計確定病例達12例。案十二係33歲男性,本國籍貿易商,5/12個案赴美國紐約拜訪客戶,期間並與父母同住紐約家中,且曾與有發燒症狀的姊姊一起用餐。
5/27個案自紐約經香港轉機於21:40抵台桃園國際機場後,自行開車回家。個案自訴上飛機後(約台灣時間5/27凌晨)自覺有發燒現象、輕微咳嗽、流鼻水及疲倦現象及牙齦腫痛之感覺;5/28出現輕微鼻塞及頭痛,故白天並未出門,當晚至23:50才與妻子及3名朋友外出去影城看電影。5/29白天亦未出門,因有斷斷續續發燒現象,始於22:00至醫院急診就醫,經醫師診視後通報為調查病例,隨即採檢送驗,於昨日晚間確定為新流感確定病例後予以隔離治療,目前個案尚有咳嗽,其餘情況良好。
疫調結果顯示,案十二係於飛機上發病,推測其應於紐約感染。惟旅行途中及回國後之外出行程(看電影、就醫)均全程戴口罩,故研判其密切接觸者除案妻需預防性投藥外,其餘同航班扺台之前三排、後三排旅客及一起看電影之3名朋友遭傳染新流感之風險並不高,僅需處以自主健康管理即可,未來七日內如出現類流感症狀,應立即通知衛生局、所或電1922,請求協助就醫。指揮中心表示,案十二之密切接觸者共44名,目前已掌握同航班之40名密切接觸者中之38人名單,已展開訪談。另3名同看電影之友人及案妻,截至發稿前,均未出現任何症狀。
指揮中心表示,相關防治作為持續由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指揮該管衛生當局防疫人員進行中,防治工作順利。
另,因案七自5/24隔離日起至今已達七天,國內未出現任何境內傳染個案,指揮中心已將我國疫情等級調降為第二級(黃燈)。